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可得的最新资料之评估,本集团预期,对比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净亏损约人民币965百万元,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净利润约为人民币80百万元至人民币100百万元。对比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入约为人民币98亿元,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入约为人民币200亿元,增长约104%。
与2020年上半年相比,本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由亏转盈,但该等业绩并不能达到本公司管理层的预期,这反映本公司内部管理、运营需要努力改正和改善。其他原因包括(i)本公司於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上半年新开较多门店,相关支出增加,(ii)本公司於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上半年新开业门店达到首次盈亏平衡并实现现金投资回报的时间长於往期,及(iii)海外门店营运仍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持续影响。
本集团一直密切关注市场状况并调整组织架构、商业策略及运作以减少负面影响。此外,本集团亦实施积极措施控制租金及其他运营成本,严谨管理运营资金并运用信贷融资手段,确保现金流稳健及现金状况良好。本集团仍在核算於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且董事会将继续密切监控情况。
本公告所载数据仅基於董事会於本公告日期可获得之综合管理账目及有关收入估计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综合业绩预计将根据上市规则於2021年8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