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本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可得的最新资料之评估,相较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09.5百万元,本集团预期将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38亿元至人民币45亿元。对比2020年收入约为人民币286亿元,本集团2021年收入预计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增长超过40%。
预期亏损主要归因於(i) 2021年300余家餐厅关停及餐厅经营业绩下滑等因素导致的处置长期资产的一次性损失、减值损失等合计约人民币33亿元至人民币39亿元,以及(ii)全球持续变化和反覆的疫情,2020年、2021年门店网络快速扩张以及本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等对海底捞餐厅经营状况带来的冲击。特别是在2021年下半年,我们的餐厅运营受到全球区域性的疫情暴发和公共卫生管控措施的显着影响,导致海底捞餐厅2021年下半年的经营业绩较2020年同期相比出现下滑。海外门店2021年出现亏损加剧的情况。
本集团一直密切关注市场状况并调整商业策略及运作以减少负面影响。为提升本集团营运表现,本公司於2021年11月推行「啄木鸟计划」,由执行董事兼副首席执行官杨利娟女士领导。本集团亦实施积极措施控制租金及其他运营成本,严谨管理运营资金并运用信贷融资和股本融资手段,确保现金流稳健及现金状况良好。
本集团仍在核算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且董事会将继续密切监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