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及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本公司拥有95%的附属公司)申请(於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 9,85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并於二○二二年五月十七日完成发行共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二○二二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详情见二○二二年五月十七日和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的公告),以及於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完成发行共人民币2,150,000,000元的二○二二年第二期公司债券(详情见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和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的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中所界定的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第三期公司债券(「二○二二年第三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二○二二年第三期公司债券将分为两个品种:(i)五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公司债券(「品种一债券」),而发行人可选择於第三年末调整票面利率。此外,於第三年末:(a)发行人有权赎回品种一债券;及(b)品种一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品种一债券;及(ii)七年期固定票面利率的公司债券(「品种二债券」),而发行人可选择於第五年末调整票面利率。此外,於第五年末:(a)发行人有权赎回品种二债券;及(b)品种二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回售品种二债券。
二○二二年第三期公司债券已获得信贷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AAA」信用评级。
发行人将於簿记建档後厘定品种一债券及品种二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二○二二年第三期公司债券的所得款项将用於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