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11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中兆与商业城就潜在收购事项订立意向书。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终止潜在收购事项
董事会宣佈,由于各方未能就目标公司的估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保障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经双方协商,中兆与商业城于2022年9月23日签署终止潜在收购事项的协议(「终止协议」)。据此,各方将不再执行意向书的约定。由于未就潜在收购事项签署正式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潜在收购事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董事会认为终止潜在收购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现有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