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公司独立董事焦志常因病逝世

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汪艳娟女士和魏立峰先生两位独立董事履行。公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焦志常先生于近日因病逝世,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焦志常先生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问。

焦志常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在保障董事会合规运作,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此对焦志常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焦志常先生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 9 名变为 8 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增补新的独立董事并及时公告,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暂由汪艳娟女士和魏立峰先生两位独立董事履行。公司生产经营不受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