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02 号)(下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临 2019-051)《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事项全面分析、逐一梳理,认真回复。

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梳理,同时部分内容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上述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前回复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