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何海颖女士的书面辞职函:由于个人原因,不便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特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辞任申请。
辞职后何海颖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何海颖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书面辞职函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何海颖女士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辞职后何海颖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何海颖女士的书面辞职函:由于个人原因,不便担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特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辞任申请。
辞职后何海颖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何海颖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书面辞职函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何海颖女士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