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业: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9400万元向上海锦静提供无息借款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锦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静”)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越界•金都路项目”,借款期限五年。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400万元向上海锦静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五年,自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上海锦静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越界•金都路项目”。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锦静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越界•金都路项目”的建设需求,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海锦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