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38号、中市协注〔2021〕SCP12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38号)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12号)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