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23 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
2021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23 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