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风险警示:2020 年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

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及部分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供销大集管理人。同时法院同意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
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解决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受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且新冠疫情对传统商超零售企业冲击较大,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较大,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物业经营及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受到严重影响,2020 年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