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管理人发布《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

2021年3月19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 …

2021年3月19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管理人发布了《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2021年4月13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3月19日,供销大集管理人发布了《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为顺利推进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重整工作,特别是推动供销大集重整顺利完成,维护各方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战略投资者条件
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2.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较好的财务实力、优秀的现代企业治理管理能力。
3.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4. 意向战略投资者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战略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实质性运营企业。联合体中须有一个意向战略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5. 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投资的承诺条件

意向战略投资人的投资应承诺如下条件:
1. 意向战略投资人认可并同意供销大集的司法重整程序,愿意配合并支持司法重整工作的开展。
2. 意向战略投资者未来对供销大集的运营需以确保企业正常运营,稳健发展。
3. 意向战略投资者承诺做好员工安置和队伍稳定工作。
4. 意向战略投资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