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拟与中航财司终止原合同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拟重新签订的协议内容,中航财司将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

2018年12月26日,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并于2018年12月26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该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每一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合计(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截至目前,该协议尚在履行中。

为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公司拟与中航财司终止原合同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拟重新签订的协议内容,中航财司将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将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在中航财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公司与中航财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