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的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上海商盛(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向宝龙富闽(宝龙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购买物业。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或使用者具相同涵义。
由於本集团就完成交易後收回物业部分的空置管有权作自用取得承租人同意存在实际困难,并鉴於当前市场环境及资本市场近日波动,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後,议决主动终止协议项下的交易。因此,於2022年6月6日,上海商盛与宝龙富闽订立终止协议,以即时终止协议(「终止事项」)。上海商盛并未向宝龙富闽支付保证金。鉴於终止事项,交易不会进行,上海商盛与宝龙富闽在协议下各自所有的责任及义务应予释放和解除。
董事会认为终止事项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运营概不会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