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明源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各自为「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曾静女士(「曾女士」)因其个人业务发展,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辞任」),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曾女士已确认(i)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及(ii)并无其他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对曾女士于任期内对董事会作出之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提名委员会已议决提名童娜琼女士(「童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欣然宣佈,童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童女士的履歷详情载列如下:
童娜琼女士,42岁,于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期间于美国巴尔的摩大学马瑞克商学院担任会计学助理教授。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今,童女士于北京大学滙丰商学院歷任会计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此前,童女士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八月担任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00533.SZ)独立董事,于二零二零年四至今担任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836263.BJ)独立董事。
童女士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復旦大学获得文物及博物馆学学士学位,在二零零四年八月于英国威尔士大学卡迪夫分校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于美国罗格斯大学获得会计学博士学位。童女士持有美国註册会计师协会(AICPA)资格。
童女士的委任乃由提名委员会经考虑其过往工作经验以及向本公司预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后推荐。经考虑多元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服务年限、技能及知识),董事会信纳童女士具备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相称的品格、诚信及经验。
童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为期一年。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及补充)的规定,童女士的任期直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及合资格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并其后须至少每三年一次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于任期内,委任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其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00,000港元。该袍金由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参考现行市况、童女士的资歷、职责及责任釐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童女士的薪酬待遇属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