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1129-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 03 执保 993 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南
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就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及季昌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收集证据、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