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翟忠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翟忠南先生因其劳动合同到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翟忠南先生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40 万股股份,翟忠南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股份限售和减持的规定。翟忠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翟忠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