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 22 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弘高创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因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公司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上述事项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公司能否申请预重整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即便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预重整受理不等同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仅为公司初步意向,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即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后续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的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