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突出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中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城市”或“甲方”、“转让方”)拟与刘南渊、廖远征、陈丽华、深圳市恒义建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乙方”、“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以中贺检测评估价值为依据,经综合考虑债务豁免因素,子公司中装城市以人民币 189 万元的价格出售中贺检测 9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贺检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中贺检测应付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433.36 万元。经公司判断该款项全部收回的可能性较低,为了顺利实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公司同意减免中贺检测对公司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433.36 万元;即交易完成后,中贺检测不再对公司负有前述债务。如本次交易未能完成,中贺检测不享有公司对前述债务的任何减免。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 9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贺检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后,将降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