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光洪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光洪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光洪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吴光洪先生承诺:将积极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