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6月17日,公司接商投投资通知,商投投资于2024年6月17日取得四川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省商投集团收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事项的批复》(川国资函〔2024〕77 号)及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省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红旗连锁控制权项目的批复》( 四川商投〔2024〕63号)。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商投投资收购红旗连锁控制权项目,同时批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积极稳妥推进收购红旗连锁控制权项目及后续融合发展工作,切实防范投资经营风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红旗连锁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于2024年6月17日与商投投资签署《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备忘录》(以下简称“补充备忘录”)、《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曹世如及曹曾俊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备忘录(二)》(以下简称“补充备忘录
《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注:备忘录中曹世如简称“甲方1”,曹曾俊简称“甲方2”,甲方1及甲方2合称“甲方”。四川商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以上单称“一方”,甲方、乙方合称“各方”。
1、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方同意在原协议正式生效后,加快推动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其所有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下同)落实换届选举、“党建入章”等要求。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完善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2、甲乙双方同意红旗连锁党委进行改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共 5 人(从甲方所属红旗连锁产生2名,乙方所在商投集团产生3名),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 2 人(乙方收购后控股方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委书记和专职党委副书记,甲方所属红旗连锁党员总经理为党委副书记人选)。有关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委员应依据党章党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职。
3、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将共同配合,加强上市公司党的领导,将党建内容写入上市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章程确保公司党委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研究公司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