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1%,最高成交价为8.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778,642.9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5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