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35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