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丽地产”)拟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赛丽地产已针对本次合作项目成立全资子公司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项目土地款和启动资金由双方各按 50%比例分别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剩余经营所需的其他资金以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上述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顺利推进本次合作事项的进展,同意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 7.2%,借款期限自首次借款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交付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