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4 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利群商业集团获准发行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