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内部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卓朗股权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公司业务板块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及受让方均为国资管理主管机构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企业,符合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条件,并已取得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关于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江西卓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2%股权的批复》。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卓朗资产总计 419,207,317.25 元,负债合计328,295,622.14 元,2018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2018 年净利润为-16,157,904.24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江西卓朗资产总计 486,943,929.10 元,负债合计387,963,302.69 元,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 0 元,1—9 月份实现净利润为-9,531,068.70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转让前,公司持有江西卓朗股权比例为 52%,卓朗科技持股比例为 24%,抚州高新持股比例为 24%。本次交易发生后,江西卓朗的股权结构如下:公司不再持有江西卓朗股权,卓朗科技持有江西卓朗 76%股权,抚州高新持有江西卓朗 24%股权。

本次内部股权转让是为更好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公司业务板块,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由卓朗科技全面负责抚州项目整体的投资、建设、运营,有助于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开发进度。

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上述事项的实施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