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到副总裁李东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东梅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东梅女士的辞职自其书面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李东梅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东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24,4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1%)。李冬梅女士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李东梅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李东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