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