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存量资产,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持有的坐落于红桥区南仓道北佳安里 2 号楼 3 门的411-415 房产及 511-515 的两套房产(以下简称“佳安里房产”)和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 81 号天星河畔广场 15 层的房产(以下简称“天星河畔房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上述交易事项。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对佳安里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10049 号)。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考虑收益法评估受外部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收益年限、投资回报率、租售比不合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变化较大,可用性较差,市场法更能客观地反映出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结果作为最终估价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佳安里房产的账面原值为 34.12 万元,账面净值为 19.70 万元,评估价值(不含税)为 321.00 万元(其中 2-3-411-415 房产评估价值为 165.00 万元,2-3-511-515 房产评估价值为 156.00 万元)。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上述房产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该程序将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性,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待标的资产被摘牌后方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