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新光,股票代码:002147)2021 年 1 月 7 日收盘价格低于 1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2.1(四)条规定,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若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2.3 条规定,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交易类强制退市的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7.1 条规定,公司股票不设退市整理期。
公司股票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