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公司目前不具备免税业务的经营资质

近期公司董事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1 月12 日、13 日、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年1月12日、13日、14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竞得位于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市政配套区内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 2020-37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公司于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公告)。公司负责该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不具备免
税业务的经营资质。
3、近期公司董事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20 年12 月31 日予以披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目前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本次重组存在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