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

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3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2021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0-2021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 877.82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额度。

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可用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将全资子公司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8 亿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调剂后,公司为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6 亿元,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 18 亿元调整为 10 亿元。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剂,是对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满
足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