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根据董事会决议(建发房产董[2018]44 号)实施供应链融资,建发房产旗下子公司厦门万鑫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鑫联”)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平安-蔷薇-建融供应链金融 1-20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477 号)。
万鑫联拟在上述无异议函额度内成立“平安-蔷薇-建融供应链金融 4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期专项计划的主要要素如下:1.专项计划名称:平安-蔷薇-建融供应链金融 4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原始权益人:厦门万鑫联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专项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初始债务人:建发房产或建发房产确认的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项目公司;
5.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初始债权人因申请保理服务而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并同意原始权益人出售予专项计划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6.专项计划产品发行规模:本期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为9亿元人民币;
7.结构化设置: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 8.99 亿元人民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 0.01 亿元人民币;
8.增信措施:建发房产对每一笔入池应收账款债权出具《付款确认书》,如建发房产下属公司未能在该等应收账款到期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15:00 前足额清偿该笔应收账款债权,则建发房产将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当天 12:00 前履行到期清付该笔应收账款债权的义务;
9.专项计划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10.承销方式: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协议发行、直销和代理发行相结合进行销售;
11.挂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