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止。截至目前,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票。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根据《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决议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展期。
鉴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