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与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房开”)合作开发义土挂[2021]15 号地块,义乌市华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亿置业”)全资子公司义乌市华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捷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华捷置业”接受杭州城铭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金不超过 67,785 万元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投创荣安置业”将其持有的“华亿置业”全部股权、“华亿置业”将其持有的“华捷置业”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中涉及的融资机构、被担保主体、具体担保条件、担保范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50 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的担保。在担保预计对象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华捷置业”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在授权的 50 亿元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捷置业”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担保对象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捷置业”提供担保事项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华捷置业”的另一股东方“华统房开”亦以同等
条件为其提供全额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