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蓝光集团将34,470,000 股办理了质押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9,642,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1%。本次质押34,470,000股后,蓝光集团及杨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919,1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1.94%,占公司总股本的30.29%。

近日,蓝光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4,470,000 股办理了质押。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5,51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0.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9%,对应融资余额约14.48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2,31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1.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2%,对应融资余额约17.98亿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