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衢州丰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丰光置业”)接受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提供的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衢州丰光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衢州丰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衢州丰光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衢州丰光置业接受中诚信托提供的1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衢州丰光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衢州丰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衢州丰光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衢州丰光置业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衢州丰光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衢州丰光置业 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衢州丰光置业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