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经初步审查,现决定,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1 年 6 月 24 日,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控股”)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签署了《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广州凯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嘉凯城 539,453,259 股流通股股份(占嘉凯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9.90%)转让给华建控股。

同时,广州凯隆出具《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其持有的嘉凯城 502,548,858 股流通股股份(占嘉凯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7.85%)对应的表决权,亦不会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该承诺终止条件为“华建控股或/及其关联方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广州凯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交易完成,嘉凯城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建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忠明先生。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建控股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97 号),本次交易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