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局(「董事局」)宣布董事及董事局委员会组成变更如下,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1)由於需要更多时间专注处理其他业务,符飞先生(「符先生」)辞任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职务;
(2)由於需要更多时间专注处理其他业务,栗利玲女士(「栗女士」)辞任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
(3)赵鹏先生(「赵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及(4)陈子扬先生(「陈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符先生及栗女士已各自确认,其与董事局并无不同意见,且无任何其他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