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独立董事杨国平、史剑梅辞职

因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

2021年 8 月 19 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

杨国平先生因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杨国平先生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史剑梅女士因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史剑梅女士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不占多数而无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且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且正常运作后生效。在公司未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杨国平先生、史剑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