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拟与合作方重庆金科、厦门大唐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具体如下:

我司持有重庆肃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肃品”)35%股权(由我司并表),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肃品 35%股权,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持有重庆肃品 30%的股权。重庆肃品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重庆肃品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肃品富余资金共计 31,000 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10,850 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 10,850 万元,厦门大唐拟调用 9,300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 6.6%。

我司持有重庆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宸”)49.6%股权(我司并表),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金科”)持有重庆美宸 49.9%股权,重庆和美建设项目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和美”)持有重庆美宸 0.5%的股权。

重庆美宸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司与金科宸居按 50.1%和 49.9%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重庆美宸富余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调用 5,010 万元,重庆金科拟调用 4,990 万元,调用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 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我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