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8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A 股股份为 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10%,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3.61 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 人民币 3.5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76,021.9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