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以 1 元/股注册资本金的价格 杭州广荟 91%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杭州广荟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广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以 1 元/股注册资本金的价格,共计 91 万元受让杭州星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卓”)持有的杭州广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广荟”)9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杭州广荟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截至2021年9月30日,杭州广荟资产总额7,924.28万元,负债总额8,015.73万元,所有者权益-91.45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91.45万元。

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以 1 元/股注册资本金的价格,共计 91 万元受让杭州星卓持有的杭州广
荟 91%的股权。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杭州广荟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受让事项不存在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