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执行董事长朱荣斌先生《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执行董事长朱荣斌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4.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99%.
朱荣斌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日,朱荣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