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行董事之辞任,叁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肖众先生(「肖先生」)因彼其他事务,已辞任非执行董事之职务,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起生效。
肖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其他与彼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注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肖先生于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的宝贵贡献。
委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进一步宣佈,张锦贵先生(「张先生」)已获董事会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起生效。张先生的履歷详情如下:
张先生,59岁,于经济研究和传播工作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张先生于一九八四年至二零零四年期间先后于多间国内报社出任记者、编辑、总编辑助理、总编辑及社长等职务。于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张先生担任福建永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从事互联网新媒体运营和相关服务。
自二零一八年九月起,张先生担任叁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0282)之董事。自二零二一年一月起,张先生担任叁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先生于一九八四年七月毕业于福建师範大学数学系,并于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七年期间参加厦门大学社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张先生现为福建省国际国内公共关係协会副会长、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特色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市泉州商会名誉会长及福州市惠安商会名誉会长。
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始任期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起计为期两年,并可于其后各年自动续期一年,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i)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重选连任;及(ii)最少每叁年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轮席煺任及膺选连任。该委任函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叁个月之书面通知而予以终止。根据委任函,张先生有权收取袍金每年180,000港元,有关金额乃由董事会经参考薪酬委员会建议及张先生之职位、责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当前市况而釐定。
就董事会所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i)于过往叁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iii)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张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