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大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变更、首席执行官变更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该公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谨此提供有关冷先生薪酬的进一步资料。
冷先生有权(i)根据本公司与冷先生订立的服务合约,收取作为执行董事每年人民币200,000元的董事酬金;(ii)根据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上海大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发」)与冷先生订立的劳动合同,收取作为上海大发总裁月薪人民币23,000元;及(iii)收取由董事会不时酌情厘定的管理层花红及其他福利。上述冷先生所收取的薪酬乃根据其经验、知识、资格、於本集团或上海大发内承担的职务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厘定。冷先生将不会为担任首席执行官而收取任何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