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支付境外债券 XS2100664544、XS2203986927利息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并经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境内外开展债券融资工作,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代码:XS2100664544,XS2203986927),该债券已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SUNSHI 9.25 04/15/23”(债券代码:XS2100664544)发行日为 2020年 1 月 15 日,存续金额 3 亿美元,发行利率 9.25%,到期日 2023 年 4 月 15 日。“SUNSHI 7.5 04/15/24”(债券代码:XS2203986927)发行日为 2020 年7 月 15 日,存续金额 3.57 亿美元,发行利率 7.5%,行权日 2022 年 10 月 15 日,到期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在 30 日豁免期内(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支付需支付的境外债券 XS2100664544 利息 13,875,000 美元以及境外债券XS2203986927 利息 13,387,500 美元。

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债券等产品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同时,公司正就上述事项寻求法律意见,以期通过适当方式应对相关事宜。此外,公司亦不断努力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