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邵明晓先生(「邵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及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及(ii)本公司执行董事陈序平先生(「陈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
邵先生及陈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邵先生之履历详情:
邵先生,现年56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投资委员会委员。邵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加入本集团。邵先生於一九九二年毕业於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加入本集团前,邵先生曾任职北京市工程谘询公司、北京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联协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邵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子公司之董事。
邵先生作为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起为期三年。邵先生可享有每年基本酬金人民币7,000,000元、酌情花红及其他福利。邵先生之薪酬待遇由本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职责及责任、本集团之业绩及现行市场情况厘定。
於本公告日期,邵先生持有24,111,638股股份的个人权益,及透过信托持有根据本公司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获授之10,953,225股股份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邵先生(i)并无於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过往三年并无於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并无其他重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ii)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关连;及(iv)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其他股份权益。
陈先生之履历详情:
陈先生,现年40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本集团首席运营官。陈先生于二零零八年加入本集团,历任工程经理、项目总经理、地区公司总经理及集团地产航道总经理。陈先生分别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及二零零八年一月取得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的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陈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子公司之董事。
陈先生作为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为期三年。陈先生可享有每年基本酬金人民币14,000,000元、酌情花红及其他福利。陈先生之薪酬待遇由本公司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职责及责任、本集团之业绩及现行市场情况厘定。
於本公告日期,陈先生持有102,319股股份的个人权益,及透过信托持有根据本公司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获授之2,274,159股股份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先生(i)并无於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过往三年并无於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并无其他重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ii)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关连;及(iv)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其他股份权益。
除本公告披露之外,概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欢迎邵先生及陈先生在新的职位上继续为本公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