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解除有关房地产项目托管合同 涉及合同金额3907.22万元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公司已将所属的全部房地产业务置出,主营业务变更为新能源发电。

资产置换前,为解决房地产同业竞争问题,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宇发展”)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绿发”)、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以下统称“关联方”)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或《股权委托管理合同》(以下统称“托管合同”)。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对相关房地产项目进行管理,并按每家被托管单位 100 万元/年的标准收取委托管理费用。随着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工作的全面完成,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房地产业务同业竞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相关托管合同失去了存在基础,需予以解除。

截至目前,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现行有效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12 份、《股权委托管理合同》1 份,涉及合同金额 3,907.22 万元。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公司已将所属的全部房地产业务置出,主营业务变更为新能源发电。公司关联方前期做出的关于避免房地产行业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基础和前提发生了变化,目前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下属的房地产单位不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因解决房地产行业同业竞争问题签署的相关托管协议失去了存在基础和继续履行的意义。

公司与关联方解除有关房地产项目托管合同是基于同业竞争问题的全面解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原托管合同的约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