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中国地产:5月12日,公司已支付新票据的利息

新票据的利息须以後付形式半年一次於2022年5月12日及2022年11月11日支付。

本公告乃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4日及2021年11月15日有关本公司所发行的新票据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新票据的利息须以後付形式半年一次於2022年5月12日及2022年11月11日支付。

於2022年5月5日,本公司已将足够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作支付半年度应付利息,并已於2022年5月12日支付。